河曲一男子醉驾拒不配合检查 付出代价
舆情网忻州讯:据本网从河曲交警大队得到消息。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冬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管控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路面查违力度不减,严厉打击无证、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打好年末岁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收官战。1月22日晚,大队文笔民警查获一例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
22日晚,大队文笔中队民警在城区黄河大街玉泉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工作进行至23时50分许时,一辆号牌为晋HJS***的奇瑞牌小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当执勤民警上前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还没等驾驶员张口,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扑面而来,出于安全考虑,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但是没想到驾驶人贾某某拒不配合工作,且有逃避检查倾向,其余警力见状立即上前增援,再三警告无果后,民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贾某某带到县医院提取血样,最后鉴定结果显示贾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属醉酒驾驶,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经调查,驾驶员贾某某当晚相约和朋友吃饭,期间和朋友两人喝了一瓶白酒,吃完饭后驾车一起去唱歌,唱完歌朋友打车回家,自己开车准备回家,心想这么晚了没有交警查了,没想到经过玉泉路口被查住了,当时由于害怕,想方设法想逃避民警检查,现在后悔不已。
目前,贾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经查实,已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曲交警提醒:交警查处酒驾是为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应予配合。再次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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