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三轮载人危害大 交警及时消隐患
时间:2021-07-07 08:55:55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河曲县交警大队获悉2021年7月5上午8时30分,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中心民警在河湾村开展路面检查工作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某准备回村,正好碰到同村的一男一女准备回村,由于没有顺车,自己就骑着三轮摩托载着他们一起回村,没想到会遇到交警。驾驶人张某某及乘坐人安全意识松懈,根本没有意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险性。
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机动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说明三轮车载人的严重安全隐患。最后,为确保车上人员安全,民警及时将乘车人进行转运,将驾驶员带回办案中心。经公安交管综合信息平台查询,驾驶员张某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张某某因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7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通过处罚、批评教育,使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后果的严重性,切实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
交警提示:三轮车安全防护设施不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极易被甩出车外,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共同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安全守法出行。
责任编辑:蔡晓晴
分享到:
互联网舆情忻州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