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静乐县交警大队获悉,今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增强“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客运货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文明交通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3日上午,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袁志生带领康家会中队、宣教科、安全科民辅警深入辖区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部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要求客货运车辆驾驶员深刻汲取近期静乐县客运车辆发生的事故教训,绷紧安全弦,全力确保乘客安全,并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这一宣传主题,向企业负责人、驾驶员、安全员讲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结合身边发生的事件,警示企业注重交通安全重要性,要求驾驶员坚决杜绝涉牌涉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同时提醒所有驾驶员在每次发车前,要严格检查车辆状况,切实做到上路车辆保持良好的状态。宣讲结束后,安全科负责人武志岗和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最后,袁志生副大队长就企业安全生产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企业驾驶员要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安全文明驾驶;三是要切实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整改,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行驶,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靳程凯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互联网舆情忻州(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互联网舆情忻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联系电话:18295883981 邮箱:hlwyqx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