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部分车辆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处罚
舆情忻州11月24日消息 当前,宁武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广大居民都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但仍有极个别人员,不顾公共安全,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负责任,对宁武县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疫情防控措施置若罔闻,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风险和隐患。
宁武县公安局依法快速查处多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案件。通报如下:
01
2022年11月22日16时03分,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1辆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按照疫情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张某水驾驶晋A83KT*临时静态管理期间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2
2022年11月22日16时36分,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1辆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按照疫情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侯某波驾驶晋ME*326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3
2022年11月22日16时40分,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1辆QQ车无通行证上路行驶,按照疫情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杨某平驾驶晋HN*001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4
2022年11月22日16时43分,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1辆黑色轿车无通行证上路行,按照疫情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郝某驾驶晋HH*703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5
2022年11月22日16时48分,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1辆白色轿车无通行证上路行驶,按照疫情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白某贵驾驶晋HK*537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6
2022年11月22日16时52分,交警大队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1辆棕色京牌轿车无通行证上路行,按照疫情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王某旭驾驶京QL*510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违反疫情规定上路行驶的其他车辆:晋A23*C5 晋HN*7188 晋HM*711
以上车辆因无视防疫管理规定,依据相关法律对其做出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齐心协力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切实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对于拒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宁武:部分车辆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罚款扣分!
责任编辑:葛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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