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三轮车且违法载人被原平交警依法处罚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原平市交警大队获悉,近日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及时消除因“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3日,三中队民警在执行常规巡逻任务时,依法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11时许,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108国道与大苏线交汇处巡逻时,一辆违法载人农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孙某某浑身酒气,经呼吸检测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属于货运车辆;并且其行驶所在乡间公路路宽仅有4米左右,各种因素叠加起来形成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现场民警对驾驶人孙某某和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教育他们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守法出行。随后民警让其驾驶人签订承诺书,并在其三轮车身喷涂“三轮车严禁非法载人”的宣传标语。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孙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原平交警温馨提示:农用三轮车、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隐患多、危害大。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不要乘坐农用三轮车、拖拉机出行,让我们共同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安全守法出行。
责任编辑:蔡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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